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正常照明电源故障的发生:市电供电异常或者发生火警时,切断所有非消防电源
使用弊端:
1、独立电池使用寿命低,且无法随时了解其工作状态,更易影响灯具的使用寿命
2、灯具维护工作繁琐,需人工一一监测
3、灯具无法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相应的、可靠的、准确的方向指示
EPS应急照明
EPS是英文Emergency Power Supply的缩写,中文称作应急电源,是将备用电池集中摆放,在应急的时候,给应急灯提供电源。
1、仅为备用应急电源,从功能上无法实现对应急线路和应急灯具的监控和管理
2、由其提供备电的灯具,也无法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相应的、可靠的、准确的方向指示。
智能集中控制系统
对备用电源、应急线路及终端灯具进行统一监控,并在应急情况下,提供备电电源给应急照明灯具,保证紧急情况下所有应急照明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建筑内人员迅速、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应急照明灯设置
1.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2.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综上所述,应急照明是对其配接的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